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笑話......

在這裡已寫了將近三十篇網址還是用不慣, 常有很多白痴的問題!  忍不住間中便到"豆丁"那裡詢問一下, 最可笑的基本問題今天終於被解答......


我一直寫新文章時均不可在"撰寫"一欄打字, 唯有想法子在"HTML"打然後插入相片, 段落就依靠打SCRIPT分隔, 其他功能如字體等當然也用不到, 就是這樣打了三十篇, 今天經豆丁解答才知原因是我的I.E., 改用另一部電腦用google chrome進入自己的網誌即可以用到"撰寫", 所以做人什麼都是要有高人點路才可以輕易成事

8 則留言:

  1. Kumchai,你已經好叻啦!我仲未好識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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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sandy見妳依家都寫到應該沒問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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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仲搞笑,我仍然係excel draft 好篇文章,用copy & paste 方法 post 去blog, 係家部腦可以用於"撰文"呢一欄,係公司就用唔到"撰文", 要用"HTML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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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Kumchai 一直都是我高人, 到現在個blog都仲有好多地方要去摸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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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之前已經發覺用ie入google不太好, 原來佢地係死對頭呀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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